根据《西安理工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西安理工党发[2019]20号)和《西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法(修订)》(西安理工人事[2018]24号)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经学校同意,拟聘用下列人员,现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0日;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4.联系电话:人事处 029-82312317,学生处 029-82312405。
学生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