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近期将进行2013届毕业生处分撤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撤销条件:参照《关于学生违纪处分撤销的暂行办法》(学字【2005】7号)文件执行。
2、申请处分撤销学生需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学生处分撤销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个人现实表现。《申请表》经由辅导员签字同意,院长办公会讨论,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后上报学生处。
3、学院上报材料:《西安理工大学学生处分撤销申请表》(A4页面正反打印)和汇总表(电子版)。
《申请表》中学院意见栏盖学院公章,须写明经某年某月某日,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建议给**同学撤销或不撤销处分
4、上报时间:2013年5月16日(下周周四)12: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问题请与学生科李高聪联系,电话:82312772。
http://xsc.xaut.edu.cn/uploadfile//2015/0920/201509201204014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