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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6 | 点击数:

各学院:

“十一”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假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国庆长假,根据校党办《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学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十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和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做好动员,积极组织,制定国庆期间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要全面落实责任,完善防范措施,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工作,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作为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十一”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

在“十一”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假期前,各学院要结合我校安全教育的相关宣讲材料,对本院学生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教育,要将宿舍安全用电教育、防火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等内容有效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各学院还要在放假前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的漏洞或事故隐患,要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度过假期。

三、排查异常情况,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

各学院放假前要对重点关注的学生和学生中的异常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和分析,并制订处置预案。放假期间要及时了解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遵守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放假期间,各院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学院副书记要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各学院请于本周二(9月29日)下午5点前,将国庆假期值班表报学生科尚老师。

五、严格学生请假和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

辅导员、导师要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并对外出学生进行登记。严禁学生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虽请假但未按期返校销假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假期结束后,各院要及时、认真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并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科李老师。

学工部(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