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学校“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意识,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并帮助其解决部分生活问题,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启动201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各单位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要本着“按需设岗、加强锻炼、重在培养”的原则,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统一提交审批表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
1、校内需长期固定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单位,每学期申请一次,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附件1),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9月11日前将《西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提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账手续。
(二)201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临时岗
校内临时岗需在学生开展工作之前,提前三天申请,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附件1)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三、岗位考勤:
1、设岗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勤,如实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每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2)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当月学生出勤情况,《考勤表》需考勤员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时,要统筹安排,加强管理,关心学生的学习,合理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时间,做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学生考勤表,确保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及时发放。
3、各单位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须实事求是,学生处联同人事处、纪委监察处设立督查小组,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情况,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停发或追回已发放勤工助学工资,所产生的岗位工资由设岗单位负责解决。
4、校内单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时,应按程序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擅自设岗使用学生的相关费用由单位自行解决。
联系人: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张老师,电话:82312407。
http://xsc.xaut.edu.cn/uploadfile//2015/1015/201510151117435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