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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风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0 | 点击数:

根据《2006年学生工作系统“以评促建创优”行动计划》的具体安排,全校学生评建工作已进入了攻坚阶段,为配合我校评估工作顺利地进行,学生处决定本学期围绕我校的中心工作,对各学院的学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为纲领性文件,切实落实我校关于贯彻中央1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坚持教育管理和咨询服务的有机结合,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二、目标要求

1、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理念。通过学习实践,使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自身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服务学生的本领得到进一步提高。

2、努力解决目前制约学风建设的瓶颈问题。以制止学生上课迟到、旷课、课堂纪律松弛、违纪与作弊、沉溺于网吧、夜不归宿等现象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学生学习的目的性、自觉性、习惯性等问题,最终使学生学习违纪率明显下降,学习积极性明显增强,到课率和学习成绩等明显提高。

3、营造先进带后进的良好氛围。各学院要树立学习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实施先进带后进制度,以点带面,使学风成为无形的力量和规范,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约束每个学生的行为。

4、形成良好的学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通过学风建设活动,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遵守学习纪律,成为具有高尚的理想和明确的奋斗目标、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准则的高素质人才。

三、评价考核

1、评价考核在学生处的领导下,每月对各学院的学风建设进行一次考核。

2、本次考核实行分值制,各学院基础分为100分,通过学院自查和学生处抽查的办法,科学、公平、公正地开展学风考核活动。

3、考核内容着重包括到课率、早晚自习出勤率、违纪率、宿舍检查合格率、考研报考率等一些硬性指标。

4、开展学风建设有关活动可以附加分。

5、有关学风建设的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评优参考依据之一。

四、考核细则

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组织保障

15

院领导忠实学风建设,做到任务明确,有制度,

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


各学院每日安排辅导员深入宿舍、教室,及时

上交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日志


各学院安排每两周召开一次辅导员、导师、联系教师参加的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

查看资料

缺一项

扣1分

学生学习积极性

25

积极检查到课率,并按时反馈


学院组织学生早、晚自习出勤率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不擅自代人点名

学院普查,学生处抽查

一次不合格扣一分